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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汉 | |||||||||||||||||||||||||||||||||||||||||||||||||||||||||||||||||||||||||||||||||||||||||||||||||||||||||||||||||||||||||||||||||||||||||||||||||||||||||||||||||||||||||||||||||||||||||||||||||||||||||||||||||||||||||||||||||||||||||||||||||||||||||||||||||||||||||||||||||||||||||||||||||||||||||||||||||||||||||||||||||||||||||||||||||||||||||||
作者:hiphop,更新时间:2008-8-26 8:13:00,完成字数:587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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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曾无数次的假想穿越到时空那一头时会是怎样的景象,但我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一切竟然会真的发生。 在那个时空,我是一名普通女生,有一个普通的家庭,生活安定,除看看闲书之外,倒也无其它爱好,生活就像钟摆一样平稳而规律。 而在这个时空,我的名字叫娥姁(音许),吕娥姁,我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妹妹。 我不知道在这个时代我能做什么。在这个如此遥远的时代里,一个背不全元素表,搞不懂能量守桓定律,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不能工女红不能事稼穑,更不懂琴棋书画的文科女生怎样才能活下去。 出生后,我花了整整三年来思考这个问题。这三年里我畏惧着与任何一个陌生的人接触,在稍稍长到能够自己行动的时候就拒绝与任何人的交流。我长时间的缩在房间的角落,一个人,不吭声,只是发呆,然后偷偷的掉着眼泪。 所以,在我三岁以前,虽然模样长得精致秀气,却怎么也看不出一点点的聪明样儿来。我只是一个古怪且令人讨厌的小孩儿。我在这一世的父母于是一直忧愁着,幸好,他们都是宽厚的好人,虽然不断的被失望和忧虑所困扰,却仍然疼惜着我,爱着我,像天下所有伟大的父母一样包容着自己另类的女儿。 三岁时,我的妹妹出生了。 那天,我被带到母亲的房间,看见两个哥哥都带着一脸兴奋的表情围在母亲的床边,而刚出生的妹妹被父亲抱在怀里,好小,皱皱的,红通通的,半瞑着眼睛嘬着近乎是半透明的手指。父亲微笑着呼唤着我:“娥姁,来,看看你的妹妹。这可是你的妹妹哦,你是姐姐了,以后要知道照顾妹妹,知道吗?” 母亲斜*在床头,带着点虚弱的微笑:“是啊,我家娥姁也长大了,先生,您该给娥姁取个大名了。”父母的年纪比母亲大许多,所以,即使在内室,母亲仍敬称父亲为“先生”。 父亲沉吟了片刻,走到书案前,取笔在一枚竹简上写了一个字,然后把我拉到身边,将那枚竹简放在我的眼前:“这个字念雉,是一种有着很美丽的长羽毛的鸟儿。吕雉,就是你的名字,现在是一只小小鸟,将来说不定会长成一只凤凰哦。” 我睁大眼盯着那个古怪扭曲着的黑字,吕雉! 我很想矫情的晕过去,但是没有,我的神经某种时刻倒有一种讨人厌的韧劲,崩在那里,似乎再加一丝丝力道就要断了,却又始终没有。我反复的想着六个字: “原来我是吕雉。” 即使是对历史的不甚至了了,我也能知道吕雉这个名字代表着什么意思。 我居然是吕雉! 我用了整整一年的时间消化这个名字带给我的震惊与恐惧,我日复一日,夜复一夜,苦苦的回忆着与吕雉这两个字连系在一起的一切信息,像是在水中捞月,总似乎记起了什么,却又消散模糊不可捉摸了。在那一世,我显然不是一个好学生,虽然学了几年的历史,也不过是敷衍差事,如今除了几个名字,几个年代,竟然全都还与老师去了。 预知却又未知的未来遥遥的在远方等待着,每过一日就向那未来迈进一步。我开始生病,缠绵在病榻之间,我恐惧生,又恐惧着死,这种不可说、不能说的恐惧像阴影一样笼罩在我的身上,低低沉沉,抽去了我脸上最后的一丝幼儿的红润。 我整整病了一年,父母亲为我请来各地名医,黑苦的药汤怕是有喝了一水池下去,这病还是好不了。病到昏昏沉沉间,我想,死了倒也好罢,一死百了,怕是又能回去了,不必再顶着吕雉这个名字,面对着那可怕的未来,在这个陌生的世道活下去。 然而我始终没有走到了那一步,缠缠绵绵病了一年,我忽然醒悟,我死不了,如果我是吕雉,我就死不了,因为吕雉有吕雉应该走的路,没有走完吕雉就该走的路,做完吕雉该做的事,我就死不了。 如果上有苍天,这,就是天命! |
我出生的地方名叫单父。秦时属于砀郡,古来是宋国的领土,宋灭以后又归了魏国。 我的父亲是一个视土地为命的人,祖父留下了不过几亩地,传到我父亲的手里,经过几十年的辛苦积蓄,这几亩地已经变成了几百亩,成了远近闻名的地主,而原来小小的吕家也升格成了吕府,乡人见了面也都尊称他一声吕公。 父亲在单父也有几间铺面,但不过经营些米面、布匹之类,盈利总在其次,目的还在于销售从那几百亩土地里生发出来的物产。在父亲的眼里,土地才是一切。 我的两个哥哥,吕泽和吕释之,在我出生时都已经有十多岁了,他们虽没有赶上秦灭六国前的那些血流盈野的战役,但十几岁的少年心里还是跳动着一颗游侠的心。父亲在儿女教育上面从不吝金钱,自大哥五岁起便请了当地有名的饱学之士授学,可是他们哥俩在学问上始终不过了了,兴趣倒是缠着家里的护丁舞枪弄棒,做一些领雄兵、败强敌的梦。 父亲性格终是温和,见强求不了,自揣家里的这点底子还不至于让这哥俩有一天没饭吃,便也随他们去了。只是便宜了我,不必如祝英台那般辛苦的外出求学,在家中便有老师授课,以至于后来,学堂里常常只剩下我和妹妹吕须,我的两个精力充沛的哥哥却溜得不见人影。父亲也只得叹气着对我说:“雉儿,你那两个哥哥读书上但凡有你一半用心上进,我这请先生的钱也不算白花了。” 在吕府做西席想必是令人郁闷的,父亲请来的先生在教了两个哥哥以后,常常有卷起铺盖卷走路的冲动,我想,大概是因为教这两个毛小子实在是太令人没有成就感了。不过,在这乱世,读书之人想找到这等既轻松自在又颇受尊敬的活儿大概是很不容易的,所以,这位胡济世胡先生也就一直呆在吕府没有挪窝,只在私下里喝喝闷酒而已。直到我的入学,才令他精神一振,直感叹此生得英才而教,乃大幸也。但也还有小小的一点遗憾,我,终究是一名女子。 其实我当然算不上什么英才,一个二十岁的灵魂装在一个几岁孩子的身体,在人生的前几年能够抢跑得分,那是一点也不奇怪。每次听到先生这么说的时候,我都微微一笑,心里不禁萦绕过几个名字,那几个属于这个时代真正的奇才的名字。 父亲无法禁止哥哥们的任性游荡,他也说不出什么大道理,后来便时常带着我们出去,借着察看庄稼长势的机会,领我们看那片广阔的土地,那片他一生心血换回的财富。 他坐着牛车来到乡下,总是离着那些田亩半里多路就下了车,然后一手牵扯着我大哥吕泽,一手搭在我的肩上,走到田边。这短短的半里多路对他显然是极享受的,他一步步走近那些田地,脸上自然而然的带着一种春风洋溢的神情。有一次,他还在田边蹲下,抓起一把土,凑近鼻端嗅着,然后感叹,“这土不错,够肥,看来今年的庄稼是不用愁的了。”其实土好不好他是不知道的,虽然他是这数百亩地的主人,自己却没下地劳作过一天,他就是一个单纯的“大地主”。 父亲站在田埂上眺望着自己田地的边际处,然后长吸一口气,又慢慢呼出,对着身边的吕泽说:“泽儿,释之,你们喜欢什么,爹也不管你,爹也不指望你们出人头地,你们只别糟踏了咱们家的这几百亩的地就行了。雉儿呢,到底是女孩儿,她纵然要强,也还是要嫁到人家去的。”我的两个哥哥都应了一声,但显然是心不在焉的,眼珠子转来转去不知道在想什么。 而在我眼里,这几百亩田地不过是转瞬黄花,在即将到来的大时代里,我眼前这位 “大地主”的这点心血与财富连点泡沫都算不上,就将烟销云散。乱世藏金,在这个时代,没有什么能比黄金更有价值。 |
所以,我要赚钱,赚很多很多的钱,很多很多的金子。 在那一世,我好歹也看过几本穿越的文章,那些宜古宜今的牛人创造了无数领先时代的产品,直赚得盆满钵满。牛人们通常有个理科的底子,某些变态些的还是学材料或者直接就是学冶金,甚至某某人还是个双硕士,兼修经济学。而我却不过是个连文科都没学好的三流学生。 唯一庆幸的是,我那一世的母亲为了塑造她心目中的现代淑女,曾对我的厨艺狠狠操练过,虽然现在是多年不动锅铲,但一些操作程序总还是记得的。赚钱,真是俗啊,开饭馆更是俗中之俗。而可悲的是,我发现,这似乎是我唯一的选择。一个二十一世纪的风华青年竟然只能在吃这一项上能傲视古人。 我决定开饭店的那一年,只有十二岁。虽然自四岁起,我便有了神童的迹象,但是当父亲听到我郑重向他提出的请求时,仍然吃惊得半天合不上嘴。半晌,才狐疑的说:“雉儿,是谁教你说这个话的,是不是你两个哥哥在外面没钱使,教唆你变着法子找家里要钱?”当然不是,不过可见我的哥哥们素日时的名声差到了何种程度。 在我软心肠的母亲的帮助下,我那同样软心肠的爹最终还是答应了资助我开饭店。看着他们的口气的神色,居然有点讨好的味道在里面。 我与家人并不亲近,二十岁的大人终是装不来幼儿的娇痴,四岁之前纯属自闭,之后算是开朗了一点也总是喜欢独处,做自己的事,想自己的心思,拿自己的主意,小小年纪就有点孤标独立、自行其事的味道,和人隔得远远的,让人亲近不得。这一回却难得有点机会,让他们和自己孤僻的大女儿拉近距离。 父亲索性把单父县城里最大最好的一间铺子挪给了我,那铺面原是售粮的,生意很是不错,但为了给大小姐让路,也只有委委屈屈的让地方了,搬进了旁边一个小了三分之一还不止的小门面里。 实地看了铺面以后,我闷在房里闷了三天,心里想着那个世纪见过的金碧辉煌的大酒店和那些促销手段,却发现能用上的寥寥无几。现实是,这城里数一数二的铺面也不过是间路边的大土房罢了,走进去,阴暗潮湿,脚底下总是软软滑滑的,像踩着某些可疑的生物。门和仅有的两扇窗上垂着粗麻布的帘子,垂下来的时候,屋里便一片黑暗,非得点起油灯才能看得见自己的鼻子,若是撩开帘子,屋外的冷风便灌了进来,桌边的人饭还没吃就得灌一肚子冷风。 我从未像现在这样思念现代科技的诸般产物,最简单的,例如玻璃,真是好东西啊。 也罢!打起精神,自力更生,没有玻璃也要创造属于自己的光明未来!捻着父亲差人送来的一箱子足有一百贯的铜钱,我决定,饭店计划第一步,房屋改造计划。 屋里深挖了两尺,全部铺上打磨得光滑水净的青条石板,原有的窗户全部拓宽一尺,用青条石板和数条竹竿粗的铁条撑住,此外,又增加了两个窗户,窗帘全部改用青竹,内辅轻麻,下缀以青石雕刻的各种缀饰,天暗时,用金钩钩起,天亮时,放下轻麻布也不觉昏暗。屋后原有几片菜地,我也命人全部推掉了,盖了三五间式样精致秀美的阁间,又在空地上种了些难得一见的花草。 弄完这些,在我看来也只能算是差强人意,我绕着铺子转了几圈,最后让人上山找了些白垩石烧成石灰,再弄成白石灰水刷在墙上,一间干干净净的白房子立刻从一大片土屋子里显了出来,让人想不注意都难,倒真的成了单父县城里数一数二的漂亮房子了。 父亲在铺子完工后来看了一遍,神情很是古怪,屋子变成这样,让他吃惊不小,但那哗哗流出去的铜钱想必也让他心痛不已。 房屋改造完毕,下一步便该是解决店里的人手问题,我也曾动过心思,想招几个俏丽的少女做小二,旋即立刻打消了这个心思,在这个时代,用女孩子招徕客人的,通常是那些特种行业,我可不想还没开业,就让人误会。好在人力倒也不值什么钱,哪个郡县都有会自发形成一片贩奴市场,我虽然并不喜欢这种行业的存在,但却不能否认,它是现在唯一能使我快速购买到满意人工的地方。 |
到贩奴市场购买家奴这件事刺激了我的二哥吕释之。 大哥吕泽已经成亲,倒也不再提他,二哥释之已是十八岁的青年,自负武勇,早就是单父县城里的风头人物,但身边的随从却始终是小猫两三个,且也不是他指使得动的,若想做点私事还要避着点这些随从的耳目,防止他们向家里老头子通风报信。而与此相反,他年仅十二岁的妹妹我,一个小丫头片子,居然就能拎着大把的铜钱上贩奴市场买人去,真是天理不公。 抗议无效之下,只得曲线救国。那日我尚未出门,二哥居然已经在门外等了,见我出来,笑着对我说:“妹妹,你今天去的地方又脏又乱,二哥知道你素来讨厌这些腌臜,已经跟爹说过了,带几个人陪你去,有些不干不净的事,你就让他们干干。”我微微一笑,道了声谢,临上竹轿,却又转身道:“我看二哥平日里身边也没什么人,要不,今天也一起去挑几个合适的使使?” -------- 我从没去过类似的地方。奴隶?那真是离我好远的一个名词。虽然家里也用着家奴,但在我眼里,也不过把他们看作和那一世纪的小保姆或者钟点工相似,我从没意识过,他们,这些人会是我的私有财产。 但是,不管是什么人,只能来到贩奴市场一次,他所有关于人的概念都会被瞬间颠覆。如果我这一生必将见识无数人间地狱的话,那么单父县城里的贩奴市场肯定是第一个。 当我看到第一个被鞭打得不停惨叫的奴隶时,我闭上了眼,看到第二个被拳打脚踢的昏死过去的奴隶的时候,我皱着眉扭过了头,但当我看到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的时候,我已经麻木了。我救不了他们。我带来的全部资产只有十五贯,即使一贯钱一个奴隶,我也只能买下十五个人,而这里,奴隶的数量足有几百,而且还在每天不断的递增着! 我算是今天贩奴市场的大买家,父亲一早已和这里的几个大户头打过招呼,待我们一走进这里,立刻有一个五短身材的中年人迎了上来,“吕二公子,您一早就来了?呦,这位,是大小姐?您二位这边请,小地方,粗陋得狠,您二位委屈在我这儿喝口茶歇歇,吕公昨儿已经关照过,我这就把人给你们带来。” 说话的是这里最大的一个奴隶头子。吕释之点点头,笑道:“那就麻烦王叔了。”我却懒得跟他废什么话,随着二哥在边上的一个小厅里坐下,自有小女奴端上茶水与精点。在这厅里已看不到虐打奴隶的场景,鼻间唯有茶香缭绕,倒似刚才所见只是幻像一般。 不一会,那中年人带着十几个奴隶走了进来,令他们男女分两边站好,自己笑着对吕释之道:“二公子,这十一个可是我手里最上等的货色,岁数都在十五六岁,大的也超不过十九,上手就能干活,带回家稍微调教调教,那都是好把式了。这价格呢,倒是不贵的。吕公也常关照在下,在下也不能和您二位虚报是不是,一口价,亏了赚了都是一人一贯。”我曾经打听过单父县奴隶市场的行情,这价格确实不很贵,想是是最近生意不很好做,这个姓王的奴隶贩子又极想做成这笔生意的缘故。 站在厅上的这些奴隶俱都衣衫褴褛,瑟缩着不敢抬头。说是十五六、十八九,但可能是衣食极差,看身量也不过十四五岁罢了,还都是些孩子,但比之外面被打得遍体鳞伤的人看上去还是精神多了。二哥看着这些奴隶也愣怔了一下,回头低声问我:“妹妹,你看怎么样?” 我叹口气道:“二哥,你再去看看,若有中意的,就挑两个带走。其余我留下了,回去调教个把月,吃几天饱饭,也许还能长出个样儿。” 二哥围着几个男奴隶转了几圈,又伸手捏了捏他们的骨骼和肌肉,皱着眉,似乎也不甚满意,但还是勉强挑了两个岁数较大且也稍微壮实些的男孩。我把钱算给了那个奴隶贩子,起身带这十一个孩子离开。这种讨厌的地方实在是让人一分钟都不愿意多待。 走到那些调教奴隶的地方,我忍不住又看了一眼,那里又在鞭打一名十三四岁的少年,与一般奴隶哭喊求饶不同,那少年虽然被鞭打得浑身颤抖,却只是双手抱头,屈膝侧卧在地下,把肩背及臀部腿部露在外面,却紧紧的护住了头脸和胸腹部。在不能抵抗外力的暴戾打击时,这可能是最好的一种防卫方式了。 我指了指那少年:“他是谁?” 正送我向门口走的奴隶贩子迅速回头看了一眼,笑道:“噢,是一个不听话的小子,刚刚侍月阁来挑人,原是看中了他,哪知道他不但不听话,还一头撞得侍月阁的大管事摔了一跤,差点吹了一笔大生意。这小子的脾气,就是将来被人买去也有他的罪受,倒不如在我这里打老实了,将来也还少吃点苦头。” 我看了看二哥释之,想问问他侍月阁是个什么地方。吕释之摸摸鼻子,居然有几分尴尬,咳了一声,含糊的说:“侍月阁嘛,就是,就是,附近的一个,嗯,小官馆。”最后三个字他说得飞快,倒像生怕我听得清楚了。 这世道,也只有这种营生才生意兴旺啊。“这人,一贯钱,我要了。”我说。 “是,是,大小姐真是菩萨心肠,见不得人受苦,这小子跟了大小姐可是有得福享了。”奴隶贩子一脸喜色,估计这个少年在他手里也算得是茅厕里石头又臭又硬,能早日脱手,也算是甩掉一个负担了。 我打量着被带到眼前的这个奴隶少年,五官很俊秀,但明显是营养不良,脸色枯黄得一丝血色也没有。一双眼睛倒还有点神采,与一般奴隶瑟缩回避不同,居然与我对视了一下,才迅速垂下了眼帘。 “我不是什么这个阁,那个阁的。”我淡淡的说,“买你回去不过是缺人手干活。你若愿意就跟我走。不愿意,我也不勉强。” 那少年静了一下,突然扑嗵一声跪了下来,低声道:“我,我跟小姐走。” “你叫什么名字?” “审食其。” |
在我买下审食其的那天,他十分认真的对我说:“小姐,小人卖给了小姐,这辈子都会跟在小姐身边,不管小姐叫我干什么,我都去干,就是小姐让我马上去死也是一样。” 这是小孩子才会说的话,我一笑置之。 我不知道,在我以后的岁月里,审食其确实如他所说的那样,至始至终的跟在我的身边,直到了我的生命走到尽头。他不惜毁誉,不吝性命,不管我变成了天使还是魔鬼,也不管我将要去的是天堂还是地狱。 审食其,他,永远陪伴在我的身边。 -------- 单父县城在战国之际,环处楚、齐、韩、魏之间,地属交通要冲,秦灭六国后,单父的经济随着南来北往的人流也迅速兴盛了起来。但终究是战后初定,要说在单父开一间饭馆就能财源滚滚,那是谁也不信的。我的父亲也不信,他不过是拿出点钱哄自己的女儿玩罢了,这个女儿还能在家里待几年呢,嫁作他人妇的日子也不远了。 唯有我相信,在这个时代开饭馆一样大有可为,因为,饮食亦有其创新之道。 这个时代的饮食方式以水烹为主,在调味方面,已能够酿造酱油,醋,酒,且能制作多种多样的酱,油以动物油为主,不同季节还须使用不同的油。春天用牛油煎小羊、乳猪;夏天用狗油煎野鸡和鱼干;秋天用猪油煎小牛和小鹿;冬天则用羊油煎鲜鱼和大雁。这便已经是豪富人家的饮食,至于贫苦人家,能吃些稷食菜羹便已经够安乐了。 在这样的原始饮食方式下,我,就是横空出世的一代饮食天才,女易牙。 于是吕家大小姐召集了吕府的所有厨子,带着刚买来的几个伶俐的奴隶,开始了开业前的短期培训。吕府的厨子原都是一方的厨艺高手,但大小姐的种种奇思妙想仍然令他们目瞪口呆。比如,在吕府厨房里,我模仿现代农家厨房垒起的灶台、我吩咐当地最好的铁匠用生铁铸造出来的又薄又结实的铁锅和铁铲、我命令他们砍竹子剖竹篾编的蒸笼…… 吕府的厨子们将信将疑的挟了一筷子大小姐用那种奇怪的烧菜方式做出来的蔬菜时,经过大火猪油急烹而成的香味立刻从舌尖缭绕到鼻腔,又从鼻腔里轻轻伸出一点撩拨着饥渴的胃,老天,怎么会有这样让人把舌头都忘记了的美味! 中国的饮食史上,从水烹发展到油烹,经历了漫长的岁月,而到了我的手里,只用了短短的半天时间,就已经令所有专业厨师的拜服。而我,还有很多东西可以教给他们,比如面点,甜食,各式炒菜,火锅,烧烤…… 饭馆开业的那天,我请求父亲出面邀请单父的县令到饭馆用餐,并题写店名。这原是现代用滥掉的一招,但在这个时代却还是一招鲜,吃遍天。而父亲也欣然答应了,自从他品尝过厨子用新式方法烹调的菜肴以后,每次看见我,眼里都泛着一种希望之光,然后甜蜜蜜的问:“雉儿啊,今天又做了什么好吃的没有?” “没有?哦,哦。”那层希望之光顿时泯灭。 “有?好啊,好啊,赶紧叫厨房端点上来,让为父与你品尝一二。”那笑容真正是喜出望外再加满怀期待。 我在这个时代开的第一家饭馆最后定名为五味天。 中国菜自诞生以来,便以滋味胜,有甜、酸、苦、辣、咸五味之说,以五味为基,可以调出多种复合味。县令大人用了店里的餐点之后,大为赞叹,直称店里的所有菜肴都可称之为五味调和的巅峰之作,以“五味天”为名实在是实至名归,并欣然题写了店名。而我,自然是第一时间将县令大人的墨宝令匠人雕刻了,刷油描金,挂到了店门上方特意留下的位置上。 其后的日子里,我时不时的命人送几份新研制出来的菜式给县令大人,而县令大人光顾五味天的日子也越来越多,最后,他索性辞掉了县府的厨子,每天两餐都在固定在店里。而有这一支大风标招招摇摇的存在,五味天顿时成为了单父远近数百里最高贵、最美味、最时尚也最难吃得到的饭馆。 之所以说难以吃得到,实在是因为食客太多,只能发竹牌预定。最后,连五味天预订竹牌居然也可以根据预订期限的长短,在市场上明码标价的对外出售了。 |
吕府“五味天”的生意好得已经成为单父的一个奇迹。不过,吕府原本就是单父数一数二的富户,再多一门赚钱生意也不奇怪,也只是证明了吕家父子们精明的经商手段而已。至于吕雉这个名字,从未进入单父人的耳朵,因为,适合我的位置永远只是,站在男人们的身后。 女儿终究只是女儿,终究是人家的人。“五味天”虽然是我一手创办,却也只是吕府的产业,并不属于我吕雉。在出嫁的那一天,我除了父母陪送的嫁妆外,什么也带不走。 虽然现在和父母谈这些难免有些伤感情,但我宁愿尽早将这个问题说清楚,这可能缘自一个现代人的潜意识,一定要产权明晰,责任明确。我向父母提出了我的请求,在我出嫁以前,“五味天”的所有盈利都将划入我的名下,而在我出嫁之后,“五味天”将留给吕家的子孙。父亲沉吟了一下,很爽快的同意了。 在他,“五味天”成功已是意外之喜,仅仅半年的利润就顶得上他全部田亩收入的八成,简直就是一只会下金蛋的母鸡。女儿在创办“五味天”的时候付出了这么多的心血,便是拿走了这只母鸡前几年下的蛋也是应当,这只鸡终究还是留在了吕家。自己的这个女儿人小心大,怕是已经在为自己留嫁妆了,也好,以后嫁得风风光光,也是吕家的脸面。 而我,在拿到半年的利润之后,立即着手在附近郡县连开了三家“五味天”,虽然这三家“五味天”将来也都将留给吕家,但我在此期间获得的利润也将增长两到三倍。我需要这些钱,因为,我想做的事需要更多的钱。 有人说,领先时代半步的人将成为圣贤,而领先时代一步的人只能成为疯子。 我没有兴趣做一个天才疯子,所以我不能开玻璃作坊、炼钢厂。当然,我也没这个本事。我,只想小小的比别人多迈半步,只是半步而已。 我最新的投资是开当铺。 当铺!以钱赚钱的行当,现代金融业的鼻祖。我还没有开钱庄的野心,虽然有时也难免幻想一番,心里却明白,以自己这缺乏全局观念的三流文科生水平,是玩不起那种高深的金融学的。我勉强能驾驭的也不过是典当这种更为简单的操作罢了。 其实,民间的借贷,不论是物贷还是钱贷早就已经存在了,家境窘迫的自耕农也习惯于在青黄不接的时候到熟识的富户家里借些钱物,丰收之后,再连本带息一起归还的方式。我所做的只不过是将这种方式集中在了一间铺面里,在这里借贷,不需要任何关系,你只需将家中不常用的物品拿来抵押就行,如果东西在当铺坏了,当铺还将照价赔付。 当真是完美的借贷方式,在那个时代。 我只是多走了这么小小的半步而已。 快十四岁的时候,我开了自己的第一间当铺,自己的,只属于吕雉的产业。我在“五味天”的附近买了铺面,重新装修,同样粉刷了白墙,墙上用墨画了一个大大的圆,圆圈里写了一个半人高的“当”字。倒没花什么心思,原样照抄后世电视里的那些当铺模式就行了。能一直存在下去的,都是好东西,当铺也是如此。我相信。 府里的教书先生胡济世被我搬来做了当世第一间当铺的第一任掌柜。他老人家在吕家的悠闲日子也过得实在是够了,到了该发挥发挥余热的时候了。至于我妹妹的学习,唉,女孩子还学那么多干什么?而且,在我看来,妹妹吕须对厨艺的兴趣实在是比读书更大。抓住男人的心就要抓住男人的胃这句话,她想必已经听说过了,所以才一天到晚跟着“五味天”主厨身子后面转。 说起来,胡先生到当铺当掌柜还是他自己提出来的。这个时代,儒还没那么重,商也没那么轻,他冷眼旁观我风风火火的干了两年,对于我做的事,一直是充满了无限的好奇心,这次见我又玩出了新花样,便也忍不住想过来凑凑热闹了。在他想来,至差也不过是再回吕府而已,以吕公那副温厚的性子,以及与自己十多年相交的情谊,这口饭还是吃得下去的。 而帐房的工作,我交给了审食其。 审食其今年已经十七岁了,两年前我买他回来以后,就把他和其余九个孩子一起丢到胡先生那里启蒙。别的孩子粗粗识得几个字以后便先后被带到“五味天”工作,唯独他整整学了一年。他是个好学生,原本可能有点底子,更兼刻苦勤奋,不过一年的学习,水平已经直追我那两个学问上不求甚解的哥哥了。 胡先生很是喜欢他。“五味天”人手一直紧张,我令掌柜去要了几次人,胡先生居然都不放,直到我自己亲自过去,才把他拎回了“五味天”。而他便从小二开始做,仅花了一年多的时间居然做到了的掌柜位置。虽然那是最新开的一个店,规模也较小。 我一直信任他,在第一间当铺开业的时候,立刻把他调回了单父。这是我的产业,用的都是自己最信任的人,而我,只希望他不要辜负这份信任。 |
人对陌生的事物总要有一个接受过程的。饭馆倒也罢了,不过是里面卖的东西不一样而已,这当铺却是听也未听说过的东西。吕家当铺新开的一个月里,围观的人倒是不少,但生意居然一笔也没做。 我不急,只在后院悠悠闲闲的看我的书。当铺这门生意原本就是细水长流,不愁不开张,只要开了张,生意只会越来越好。急的倒是胡先生和审食其,尤其是胡先生,原打算出来新鲜新鲜,哪知道居然比在吕府里教书还要闷。他显然有几次已经想问我,偏又张不开嘴,只在我的院门外转来转去。 我的院子,他已经不太方便直接就进了,比起一般深居简出的闺秀,父亲对我的要求已经少了很多,但从十三岁开始,仍然令我凡出门,必要面覆绢纱,每处生意场所的后面也都划出了专门的房舍仅供我使用,不允许外人出入。 听着院门口断断续续的脚步声,我终于叹了口气,放下了手中的书简。唤过身边的丫环红玉,“红玉,你过来,咱们聊一聊。”红玉吃惊的看了我一眼,温顺的走到我的身边。我是个冷淡的主子,虽然平日里不曾虐待下人,但这么温温和和的说话,却也是很少有的。 我伸出手指轻轻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想了想,问:“红玉,娘把你派到我身边也有好几年了,我也没问过,你,就是单父人?” “是”。红玉低着头应了一声。 “家里还有什么人?”我问。 “一个娘,三个妹妹。” 我点点头,“为着什么进府的?” 红玉抬起头迅速看了我一眼,低声道:“我爹没了,我娘一个人,实在养不活我们几个,娘说吕家是大善人,不会亏待我,我就,就自卖自身进了府。府里给的钱多,我娘用这些钱换了亩地,再加上替人浆织,虽说,虽说辛苦得很,好歹也能养大我的几个妹妹。” “嗯。”我沉吟了一下,伸手自腰间摘下一枚玉佩,放在桌上。“明日你叫你娘将这枚玉佩拿到前面铺子里当了,当的钱带回去贴补家用吧。” 红玉一下子跪了下来,“奴婢不敢,我娘知道,也要打死奴婢的。” 我微微笑了笑,“没关系,就算是帮我的铺子开张吧,你没听见胡先生一直在门口转吗?你记着,这个月多替他做双鞋子,他脚上的这双恐怕是穿不长了。” 第二日,红玉的母亲拿着玉佩来到当铺典当,激动得胡济世掌柜亲自走到柜台前面做了这第一笔生意。红玉的母亲出了当铺的门,便有不少闲人过来问究竟,她母亲也说不出什么,只含糊答了几句,红着脸拨开人群走了。 我的当铺啊,好歹开张了! 胡掌柜做完这笔生意,立即拉着审食其跑到我的小院门口,高声道:“小姐,小姐,有人上来当了,有人上来当了。”我卟哧一笑,听着他的话,倒像是说“有人来上当了”,莫不成我的铺子是专让人上当的? 我令红玉打开门,请他们俩进来,笑道:“不知当的是什么?” 胡先生将那枚玉佩托在手上,得意洋洋的道:“一枚玉佩,那妇人求当五贯,我观这玉佩当值十贯,按三折起当,付了她三贯。六十日内若不赎回,此佩便归当铺所有。” 我点点头,道:“看来,有先生在当铺打点,我可以放心了。”目光一扫,却见审食其神色奇怪的看着我,又轻轻摇了摇头,显是已经知道了我玩的花样。这枚玉佩是我近日随身佩带之物,胡先生对女孩家的物事不甚在心,审食其却心细如发,早就发现那是我的随身之物,只不过不说穿而已。 我轻咳一声:“食其,从明日起,你每日寻找三名*得住的朋友,让他们到铺子里典当。不管贵贱,典当物品一律归还,至于当的钱就算是他们的辛苦费。另外,教他们一套说辞,若有人问起,也知道怎么回应。” “是。”审食其诺了一声。他是个沉默少语的人,但凡是吩咐他办的事总是妥妥贴贴,最是不用操心。我轻叹了一声,心想,不管是什么世道,广告总是少不了啊。 -------- 近些日子,我在单父的日子总的来说还算悠闲。饭馆的生意永远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当铺的生意在一番广告攻势之下,也慢慢被单父人接受,开始步入正轨,至于盈利,那总还得有一年半载的时间。 可我心里却一直惶惑着,总觉得有什么事情要发生。 我,十四岁了,未来也离我不太远了吧。也许,很快,它就将以某一个方式闯进我的生活中,从此结束我所有的安静和平宜。 可悲的是,我这个三流的文科生啊,知道这一切的结局,也有着超人的预感,却永远预测不出下一步的未来。 我的预感很准确,未来很快就在我的面前露出了第一个面孔——一柄一百二十斤重的大铁锥。 |
“大铁锥”三个字出自县令大人之口,又从父亲的口中传入了我的耳中。 “大铁锥”! 我知道跟这三个字联在一起的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张良。 从前读过《留侯列传》,记述也不过是寥寥几句,隔着两千年的历史,读起来像没有血脉的枯骨。而现在,坐在吕府的书房里,恍恍惚惚,却仿佛那锥击秦皇的场景便在眼前。 ……乌黑发亮的骏马开道,玄色的猎猎旌旗遮天蔽日,如黑云垂空。华贵的銮舆、副车,如一派流动的宫室。而曾使六国闻风丧胆、谈之色变的一支大秦猛士、虎狼之师,一个个威猛高大、刚健孔武的禁军,身着齐膝的战袍,披满银亮的铠甲,依然保持着矩形的方阵,随侍左右。无数的百姓黔首跪于道旁,不敢仰视…… 便在这时,谁也没想到竟然一枚硕大无朋的铁锥,如流星般从天而降,撕裂銮舆,把一辆副车砸个粉身碎骨…… 这,不是历史,而是正在我身边发生的事。 随着这枚大铁锥的落下,无数英雄将相继登上历史舞台,以广阔大地为纸,以满腔热血为墨,淋漓尽致的书写他们辉煌灿烂的一生。 父亲低声道:“这谋刺之人已然当场就擒,但据传尚有一同谋在逃,此人容貌秀丽,疑是女扮男装之人。始皇诏书,大索天下十日,见女扮男装者均得押解进京。县衙里的人手昨日已被县令大人派了出去,务要挨家挨户搜索盘查。雉儿,这几日,你且在家里歇歇,不要出门,免惹事端。” 他顿了顿,叹道:“看来这天下,是要乱了啊。” 此等机密大事,父亲却未在两个哥哥面前露出一点风声,独独将我喊到书房说了这么一番话。一者,是近两年我虽独行其事,亦做得风生水起,父亲已不视我为一般的女儿家,反而比儿子更为看重,二者,也是对我的忧虑。我的行为早已超出了他的预计,反常即为妖,他只怕自己的女儿招惹上什么祸端,不仅害了自己,也连累了全家。 “是,女儿省得。”我应了一声,却有些神不守舍。 —————— 一场全国性的大搜捕开始了,仅仅是为了一名孤独的刺客,一名敢于向千古一帝秦始皇挑战的刺客。这也不仅仅是一场大搜捕,而是全国范围的一次大清洗,随着这场搜捕的深入,一些多年埋名匿姓的六国贵族再也无法隐藏行踪,纷纷浮出了水面,旋即被强大的官府势力无情的清除掉。 这次的十日大索,成为了继秦灭六国后,对六国残余势力最大的一次打击。 而由于大搜捕的原因,所有铺面的生意都很清淡,“五味天”居然还出现了空余的桌面,这在以前真是不可想象的。 我在家中枯坐了多日,心里总是忐忑不定,想着自己应该做点什么,却又不知道该做什么。遥想智者张良,那位姿容秀美,貌如女子的青年,此刻该当已经逃到了下邳了。而在下邳,他将遇到命定的恩师黄石公,继而改变一生的命运。 在下邳县东的那座拱桥上,篷发垢面的黄石老人醉命张良拾鞋,而张良不愠不怒,恭敬如待师长般不仅拾起那只鞋,而且还跪着替他穿在了足上。如是者三日,终于感动了黄石老人,授下了三卷《太公兵法》。 如果历史还没有因为我而改变的话,这一幕终将发生吧。而我,有可能成为“黄石授书”的唯一目睹者。这真是一种天大的诱惑,亲眼目睹改变历史的事件在眼前发生。 而这种诱惑谁又能拒绝呢? 大搜捕的风声渐淡后,我命人唤来了审食其。“你将手中的帐务交一下,这些日子随我出去走一走。” “是。”他只应了一个字,见我未曾叫去,便垂手默立于一边。 而我,想着自己的心思,过了半晌,才发现他仍然立在身边。他的眼帘轻垂着,注视着面前的地面,似乎面前这块土地令他有着无穷的兴趣,即使站上再多的时间也不会厌倦,更不会改变一下姿式。 我忽而有了说话的兴趣:“食其,你觉得自己资质如何?” “小人资质平平,不过中人而已。”他恭谨的回答。 “那么,我呢?” 审食其迟疑了一下,沉声道:“小姐聪慧超群,在我所见过之人中,根本无人能胜您一分。” 我淡笑,然后摇头,“你错了,我们,我和你,都是平常人。但是,”我的目光不禁飘向了远方,想象着那些卓然不群的风姿,“这个世上一定有天才存在,天才的智慧是你我所不能想象的,它的力量足以改朝换代。” |
我的出行计划很自然的受到了父亲的阻挠。虽然他不过是一个小地方的土地主,却也有着类似狐狸般的嗅觉与狡猾。天下风云渐变的味道,他自上次全国大搜捕的事件中便已觉察出来了,纷乱在即,他又怎放心让自己妙龄的女儿独自远行呢。然而我早已是家中的一个另类的存在。自十二岁起,我做出的决定,所有的家人包括父亲和母亲都没有办法改变,这早已使得他们常常感到郁闷和无奈。 在再一次的阻扰失败之后,父亲只得同意我的出行,但是,他也将家中武功最好的四个家奴交给了我。一遍又一遍的嘱咐他们定要保证我的安全。于是,我带着丫环碧玉、随从审食其以及四个孔武有力的保镖第一次离开了单父,直奔下邳而去。 -------- 正是暮春时节,若在那个时代,道路两边怕不开满了油菜花,铺天盖地的,看着就有种惊心动魄的美。而现在,油菜,那是哪个世纪的产物?只能活在我的记忆里了。路边田亩里摇曳着的是我不知名的植物,陌生,却也有着自己的美丽。 去下邳的路在审食其口中并不很远,换算到现代的速度,怕是一天之内就能打个来回了,但现在,我却只能坐在马车里,在每天二三十里的速度里煎熬。交通,唉,真是难以忍受的大问题啊,可我,可能注定要在这里忍耐一辈子。 路上悠悠荡荡走了十多天,我安慰自己,只当春游罢了,想那二十一世纪,哪里有如此美妙自然的春光,旋即仍是奈不住烦恼,就算是春游,这春游怕也太慢长、无聊且寂寞了吧。抬头看看已经是近午时分,我踢了踢车门,令驭夫停下车。 “红玉,你把车上那小箱东西拿出来,就是你问我作什么用的东西。食其,你,带两个人到附近转转,打几只野鸡,顺便带些柴回来。”审食其应了一声,带着两个家奴去了,红玉则吃力的从马车上御下一只小箱子,搬到我的面前。见我打开木箱将其中物件一一取出,又忍不住问:“小姐,这些到底是什么呀?” 我且不理她,自顾将东西摆好,这才拍拍手,笑道:“主子我今天要玩烧烤。” 烧烤耶! 想当年,我也是俗称的烧烤一族。出外游玩,虽有无限风光也可以照样视若无睹,心里只惦着背包里腌好的鸡翅膀,常常吃得满脸长痘亦无所畏惧。 自从来到这里,这一口爱好,我已经戒了很久了。 这个时代并非没有烧烤,但那种烧烤无疑是粗放型的,啥东西往火上一撂,熟了以后洒点盐就行,真是缺乏技术含量。 但,一个完美的烧烤,在这个时代却是很不好实现的。直到我主掌了“五味天”,才慢慢把烧烤器具一一凑齐,又幸运中的幸运,在两个游商手里买到了干的野辣椒和孜然,野辣椒出自湘江附近,而孜然则来自长城以北,这两种天南地北的物产凑到一起,可着实不容易啊! 鉴于这两种调料的数量稀少,我只让厨子们看了一眼,记记模样,就赶紧晒干磨粉珍藏了起来。等的就是这一天啊,我要烧烤啦! 红玉和几个家奴面面相觑,烧烤?就是在火上烧东西吃?值得大小姐高兴成这样?幸而他们都是在吕府做得时间长了,知道我就是“五味天”所有大厨背后的女易牙,才稍稍对我所说的烧烤有了点好奇。 或许,大小姐亲手烧的东西,就是不一样吧。 审食其和两个家奴很快弄来了野鸡和木柴。这小子,现在是越来越能干了。在单父,不干活的时候,他也常跟在我两个哥哥后面混混,学了点简单功夫,现在,普通的拳脚箭矢已经难不倒他了,野鸡这种警觉性颇高的动物,他居然一弄就弄了六七只。 我指点家奴清洗野鸡并在我特制的铁架子下面燃起柴火。这铁架子,也是极不好弄的东西,单父的铁匠打锄头的水平很高,可几根极细的圆铁条楞是难倒了他们,费了好大力气,做出来的还是半圆不圆。我也只得罢了,接受现实吧。 看着柴火升起,听着那噼噼啪啪的爆响声,我的心情一时间突然大好起来,似乎把穿越的这种倒霉事都给忘了,浑然就如在二十一世纪和朋友一起烧烤一样。 “用刀割开口子是为了让鸡内外都熟透,不至于发生外边已经熟透,而里面却依然半生不熟,也方便腌制。像这种整鸡呢,我们还要用木棒撑开鸡肚子!”我一边说,一边动手熟练得用小刀在洗剥好的野鸡身上划了几刀,再用手抓了调料,揉在了鸡肉之上。“你们是有口福了,五味天”的大厨们想学这个,我还没教呢。” “烧烤的时候要勤于翻动,这样可以避免烧烤的食物被烤糊,糊了就不好吃了!肉制品烧烤的时候不要先急于刷油,最好是等食品烤热,表皮收紧之后再刷油。其它的食品就没有关系,可以烤的时候就刷油。” “油不要刷得太多,以刷完之后不会滴油为标准,烧烤的过程中还要尽量的避免油滴进烧烤的炉中,因为,油滴入炉中会和炭形成一团火苗,突然冒出的火苗会把烧烤的食物给烤焦和薰黑!” 我一边说,一边熟练的操作着,怀念啊,上一次作这些动作的时候还在那个时代,至少十四年以前呢。 刷完了一层蜜汁,稍等片刻,又刷了层油在鸡肉上,鸡肉开始发出滋滋滋的响声,一股浓烈至极的鸡肉烧烤的香气散发了出来,随着风又袅袅飘向了远方。 围在我身边的人都目瞪口呆的看着我手里的鸡,这,还是平时吃的鸡吗?这香味,这香味简直是要人命啊。跟着大小姐出门就是好啊,享福! 一顿烧烤吃得大家话都懒得说了,一个个含着满口的鸡肉,呜呜作声。自然也吃得我心满意足。我理所当然的扣了一只烤好的鸡作为自己的晚餐,站起身,接过红玉递过的绢帕擦了擦油手,正准备让他们收拾东西上路,一阵清脆的马蹄声却自东方传了过来。 抬头看去,一个青衣武士骑着马已经迅速的*近了这里。 “各位,在下这里有礼了。”他跳下马来,抬手称了个诺,然后迟疑了一下,“鄙上路过此地,闻得奇香扑鼻,令在下过来询问一下,不知各位刚刚在食用何种食物?若……”他的脸色忽而有点红润,“若各位方便,可否,可否转让一点此种食物。” 我看了审食其一眼。他上前了一步,拱了拱手下问道:“不知贵上是……” 那武士微笑道:“鄙上自号沧海。” |
审食其走回我的身边,低声问:“小姐,你看……” 我瞟了一眼已经被红玉收好的那只鸡,委实有点舍不得。叹了口气:“算了,拿给他们吧。钱呢,倒是不用收了,要不然,我倒成了为他们做菜的厨子了。”审食其应了一声,走过去将最后一只鸡递给了那青衣武士。两人言语了几句,那青衣武士连连抱拳相谢,翻身上马疾驰去了。看他去的方向,那位沧海公想是正在我们身后赶路呢。 收拾完毕,坐在马车里继续赶路,不多久,听得后方一阵马蹄声渐渐接近,声音虽密集却隐隐有节奏于其中,显然是一群训练有素的部众。我撩开布帘回头看去,只见十几名青衣武士骑马在前,后面跟着一辆由四匹白色俊马拉着的马车,车辆的长宽都高出一般马车一倍有余,马车之后,又跟着一群武士,却是身着一色的黑衣。 眼见着后面的队伍已与我们接近,我赶紧踢了踢车门,令驭夫将车停在路边让开道路。心道,那位沧海君如此气派,显然非富即贵,还是少惹为妙。 然而又是一阵狐疑,总觉得这“沧海”两字有几分熟悉。想了一想,忽而想起了曹操那首《观沧海》。不由低声吟道:“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树木丛生,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洪波涌起。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幸甚至哉!歌以咏志。”叹了口气,心道,那个曹操?还要四百多年才生得下来呢。 那支队伍超越了我们十多米距离,忽然停了下来。由急行改为急停,竟没有一人一马发生错乱,可见其骑术的精湛。一名青衣武士跳下了马,走到了马车前,微微穿下了腰。那马车的竹帘也掀起了一条细缝,显是有人在车内对他说话。 青衣武士边听边连连点头,随即快步走到我们面前,拱手问道:“鄙上适才在马车上听得一首好诗,却不知是何人所作?” 审食其和红玉等人都面面相觑,不知他说的话是什么意思,我却不禁一凛。自己在轿内用如此低的声音哼了一首诗,连近在身边的审食其和红玉都没有听见,那马车中的人却在这么杂乱的马蹄声中听得清清楚楚,这,难道会是传说中的武功? 我也轻轻将布帘撩开一条缝,道:“贵上见笑了,适才所吟不过是一时游戏之作。” 那青衣武士听得是清脆的女孩声音,脸上不禁露出惊讶的神色,将身体转向的竹轿,长躬到地,“鄙上有言,不管此诗为何人所作,在下都须以大礼诚请至马车一叙。” 审食其沉声道:“我们小姐是个女孩儿家,恐怕不太方便吧。” 青衣武士仿如没有听到审食其的话,再次长躬,“请尊驾至马车与鄙上一叙。”审食其不禁微微皱起了眉,这是他难得一见的气恼神色。 我淡淡的笑了笑,道:“算了,看在他这么诚心的份上,我且去一趟,青天白日,难道他们还会吃了我不成?食其,你若不放心,便随我一起去吧,我想这位沧海公也不会在意的。”说罢,我重新覆上刚才因气闷而取下的蒙面绢纱,出了竹轿。审食其虽有些气恼,却也只得跟在我身后,随我向那马车走去。 -------- 走到近前,才觉得这位沧海君的马车实在是够大的,估计在里面可以开个小型会议了。车旁武士迅速放下一副小竹梯,掀起马车前的竹帘,将我和审食其请进了车内。 车内装饰以青绢、翠竹、碧玉为主,一派深深浅浅的碧色,让人怡然忘俗。角落里的小鼎内燃着木犀清香,一名素衣丫环跪在茶几一侧,正细心得用一柄银刀将那只出自我手烤制的野鸡细细的切成薄片。暮春的午后,天气已经微然有些懊热,但车厢内却清凉宜人,我定睛一看,却原来*近车门的高几上放着一只翠玉盆,盆里盛着一尺见方的冰块。冰色映着翠玉的颜色,晶莹剔透得可爱。 冰块倒也罢了,自古中原的官家、民家皆有藏冰的习俗,不过是多费些人工金钱。但那翠玉盆却显见得是由整块翠玉雕琢而成。如此大的玉块怕是皇家也难得一见吧,我可不相信在这个时代造假技术能如此先进。嘿,仅这玉盆怕就值得我全部的家当了。这等豪富之人大多于小节之处不甚在意,率性而为,也难怪有遣人求鸡之事了。 车厢上首端坐着一人,身材阔大,粗眉虬髯。他的身左也坐有一人,年纪只在十七八岁,却是凤眉秀目,俊美过人,只是脸色略见苍白。两人俱都目不转晴的看着车门,眼见一个身量尚未长成的小姑娘走了进来,脸上不由也露出了疑惑之色。 我微作敛衽,清声道:“可是沧海公在上,小女子有礼了。” 虬髯者怔了一下,突然站起身,拱手为礼,哈哈笑道,“某刚刚听得绝妙好诗一首,心下疑惑,不知是哪位大才当面,却不料是一位小姑娘。那诗若当真是姑娘所作,姑娘之才,当真令我等须眉男子愧煞啊。”他这一站起,身高足有一米九多,幸好这马车的高度远甚于其它,否则,他在这车厢里大概连腰都直不起来了。 我微笑了一下,道“不敢当。”适才吟诗的时候,我的声音压得极低,他的马车一掠而过,恐怕仅仅听得了寥寥几句,也难得分清音色粗细,误以为轿内是一位少年,也是有可能的。 “姑娘请这边上坐。” 待我坐定,那素衣丫环迅速端上了一只白玉杯,杯内不知盛了什么饮品,亦是一汪清碧。审食其立在我的身后,只是默然不语。 “不知姑娘贵乡何处?以姑娘之才,某当早已有闻。”沧海公拱了拱手道。 “不敢。”我微俯了俯身,道:“小女子乃单父乡野之人,名不出闺阁,亦是应当。” “单父?”沧海公沉吟了一下,“倒是藏龙卧虎之地,某近日尚闻得单父新开了一家名为‘五味天’的食肆,滋味绝妙,大非寻常。” 我微微一笑道:“沧海公过奖,‘五味天’正是家中产业。” “哦?”沧海公似是毫不诧异,与身左那位俊秀男子对视一下,都笑了起来,“某等适才正谈及此事,赞叹姑娘惠让的这只鸡奇香浓郁,入口难忘,怕是‘五味天’的大厨亲做也不过如此,怎知原来‘五味天’正是姑娘家业,那,倒也没什么奇怪的了。”他指了指面前案几上几碟菜肴,“却叫姑娘得知,昨夜,某刚遣人赴‘五味天’购得菜蔬数份呢。” 我定晴看去,那几碟菜果然是出自‘五味天’厨子之手,油烹与水烹差别极大,那是一望可知的。但是,我暗自计算了一下,最近的一家‘五味天’亦在两百里以外,此人昨人遣人购得,今早便置放于案几之上了,这几乎就当得上六百里加急了。嘿,千年之后,唐明皇一骑红尘妃子笑也不过如此吧,有钱人就是有钱人啊! 沧海公笑指着身左那人道:“张良兄弟,你平素目无余子,今日可见了真章了吧,这位姑娘年纪小你许多,诗才却不在你之下,更兼如此妙手巧艺,你,可服是不服?” 那秀面男子笑着拱了拱手:“子房心服口服。” 子……子房? 张良,张子房? 若是在上个时代,我可能是要惊得一下要跳起来,然后尖叫着请他签名了。张良,这个秀秀气气的十七八岁少年就是张良耶! 虽然我远赴下邳,一心就是想见见这位一代谋圣,但真人当面,我却惊得说不出话来,只是指着他,结结巴巴的道:“你是张良?你怎么会在这里?你,你还这么张扬,不知道满天下人都在抓你吗?”张良现在不是应该躲在下邳的哪个角落里,可怜兮兮地等着黄石公的出现吗?居然还敢这么大模大样,这么嚣张的在路上走? 失言,真是失言!话刚脱口而出,我就恨不得打自己两记耳光。以我现在的身份怎么可能知道张良就是大铁锥事件的幕后指使人?若是连我这个单父乡下的小丫头都知道了这个秘密,它,还会是秘密吗? |
沧海公与张良脸上的笑容忽的敛去,都回头看着我。沧海公微眯起了眼睛道:“某记得‘五味天’好像是单父吕府的产业吧,吕姑娘,不知道你刚才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啊?” 威胁!就是在威胁!嘿嘿,先点出来你是吕家人,让你知道跑不了和尚跑不了庙,再问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弄清楚你到底知道什么,知道了多少。若是我回答的话有一点不让他们满意,只怕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他们这伙子人把我们这可怜的三五只小猫给灭了,那还不像砍瓜切菜一样。 我睁大眼睛,只觉得一颗心咚咚的在胸腔里跳,强自镇定,却仍忍不住用力眨了眨眼,“呃,他不是,不是那个张良吗?刚刚在单父杀了人家一家五口,官府正在悬赏50贯钱抓他呢,他怎么还敢乱跑,被人看到怎么办?50贯钱也不是一笔小数目了。” “哦。”沧海公长长的哦了一声,目不转睛的看着我,久久,才慢慢露出一个笑容,“小姑娘,你弄错了,他,不是那个张良。” 老天,老天保佑,好像这个沧海公相信我的话了。 我故作狐疑的看了看张良,很仔细的看了看,然后点点头道:“好像是不太像,那个张良是个屠狗的,听说长得雄壮有力,他,确实不太像。呵呵。”我打了个哈哈,“想这天下同名之人多不胜数,这位公子也是倒霉,竟与那屠狗负罪之人同名。” 张良的脸上露出了淡淡的笑容,似乎也认同了我的话。 阿弥陀佛,佛祖啊,呃,我也不知道你现在有没有出世,反正佛祖保佑啊,这一关我居然这么顺利的就过了。下次,下次说话嘴上要带把锁,一句说错就是要害死人的呀! 过了很多年以后,我才搞清楚,沧海公此刻相信了我的话,并不是因为我的一番做作,一来,是因为我面蒙绢纱,遮住了惊慌的神色,二来则是因为张良原本不姓张,他本姓姬,自大铁锥事件之后,为躲官府追捕,才改名换姓,这件事极之隐秘,包括沧海公自己也不过一二人知晓。而我脱口而出的“张良”二字反而打消了他们的疑虑,想来,即便我对张良过往极之熟悉,也只会唤他“姬良”这个名字。不会自然而然就把他们数日之前刚取的“张良”这个名字叫出来。以此想去,我的话倒也有几分可信了。 而我,哪里知道这些历史隐秘,嘿嘿,阴差阳错,倒保住了一条小命! ------- 沧海公很快岔开了话题,我说话时也加上了十二分的小心谨慎,只是忍不住还不时偷偷瞟一眼张良。那张良大约把我的神态当成了小孩子的好奇,也并不在意,言谈之间一直对我温和的笑着。 谈得兴起,沧海公忽而问道:“不知吕姑娘欲往何处去?” “下邳。”我实话实说。 “那倒是巧,某等也是前往下邳呢。”沧海公呵呵笑道:“姑娘不如就某等同行吧,姑娘的马车嘛,我看倒是逼窄了些。” 废话!和他所乘的马车相比,天下哪里还有更宽敞的车轿。我心里暗想,倒也觉自己车子确实闷热了些,速度也够慢,哪里有这辆马车舒服。有便宜不占是傻子,就算是春游,有张良陪伴在身边谈笑,还坐在这么一辆豪奢的马车上面,那也是一桩千古难逢的美事吧。 “也好,”我笑吟吟的道:“那么小女子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回头吩咐身后审食其下去交待吕府的家奴,只管赶着空车跟在后面就好。若跟不上,便径自赶到下邳原已定好的下处。我自会过去与他们会合。 审食其脸色有些不喜,似乎对我的决定非常的不满意,我瞪了他一眼,催促他赶快去办。我现在和张良在一辆车上,难道张良竟会害我不成?他也只得去了,半晌才带着红玉回到车上,沉着一张脸双双立在我的身后。 沧海公的马车这一走起来,我顿时觉出与自己那驾大不相同。若换算成现代的速度单位,我那马车只有10码,而这辆则至少能有30码,但仍然平稳如履平地,令乘坐之人毫无颠簸之感。午后的风儿自窗帘处吹拂进来,只令人心神极之舒爽。 好在我与沧海公等人相遇的地方已经离下邳不远,车行个多时辰,便已经到了下邳县郊。一名青衣武士隔着车窗禀道:“君上,前方已经是下邳十里亭,项先生遣人过来通报主人,他已然在十里亭摆酒等侯。” “知道了。”沧海公转过头笑着对张良道:“子房,项缠此人慷慨豪迈,已是我多年好友了,值得你见上一见。” 我听得一个“项”字,心里突的一跳,项!项什么,项缠,没听过啊,该不会和项羽有什么关系吧。难道是亲戚?一时忍不住胡思乱想,连说话也有些心不在焉起来。车行不多时,*边停了下来,自有武士搭起竹梯,沧海公当前下了车,我跟在张良身后,也走了下去。一边走,一边不禁伸长了颈子,想看看那个项缠是什么人。 却见那边厢大步走来一名三旬左右的中年男子,浓眉大眼,颌下微髯,边走边拱手大笑道:“海公,多年不见,一向可好?”一名十岁左右的小女孩也急步跟在他的身后走了过来。 我暗自摇头,看这人的年纪,必然不会是项羽了,想那项羽,今年最多也不过是十五六岁的年纪而已。 但旋即,我的目光被那小女孩吸引了过去,完全是一种被迫的吸引。那女孩年纪虽幼,却冰肌雪肤,明眸皓齿,生生是一个绝色美人的胚子,而她的水样的眼波流动之处,温媚的笑容展现之时,更令身边所有的视线都不得不停留在她的身上,欣赏她,崇拜她,迷惑而难以自拔。 看到她的第一眼,我便知道,这世界上除了有天才的存在之外,还有着纯粹的美丽存在。 |
沧海公亦大笑着拉住了那项缠的手,道:“项兄,风采亦如往昔啊。”两人双手相握,说不尽英雄相惜之情。 “来来来,”沧海公回身拉住了张良的手,“子房,这位便是某十多年的好友,原楚国项氏的后裔项缠。”他又对着项缠道:“项兄,某可为你带来了一位好朋友,这位就是张良张子房,别看子房年少,可却,”他突然顿了顿,“可却英雄了得,他亦是韩国公族后人,先人曾五世为韩相,家学渊源,与某等莽夫不可相提并论啊。” “项兄。”“张公子。”张良与项缠长揖作礼。虽为初见,但其间有这位沧海公的引介,显然彼此都对对方相当敬重。 “至于这位姑娘嘛,”沧海公笑呵呵的将项缠拉到我的面前,“单父吕府的吕姑娘,项兄,你亦是行商之人,当听得‘五味天’之名吧,可就是她家的产业啊。这倒也罢了,说到吕姑娘之才,连子房都不得不佩服呢。” “不敢,沧海公过奖了。小女子见过项先生。”虽然用后人的诗词欺世盗名,原非出自我愿,但总归让人觉得不自在。忙着改变话题:“这位小姑娘如此灵秀貌美,可是项先生的女儿?” 项缠神色一凝,轻轻拉起了那女孩的小手,道:“海公,可还记得十年前秦楚淮水之战时,独率五千楚项精兵断后,最终尽忠殒国的虞将军吗?此女即为虞将军的遗腹子。虞夫人当时身怀六甲,为避秦军追捕,在深山之中隐匿数月之久,气血尽亏,诞下女儿后不久便病重难返了。我与虞将军原有金兰之谊,她临终前便辗转托人将这孩子送到了我处。” 我与沧海公及张良都打量着那名女孩,只见她听到提及往事,面上显有戚容,但忧而仍不损其媚,姿色浴雪犹清,只令人倍增怜惜之情。 虞姑娘,她应当就是未来的虞姬了。虽然在看到这女孩的第一眼,我便有这种预感,但得到确证,仍不免心头震动。想到这个女孩未来经历的那种命运,不禁怜惜之情更盛。 忽而又想,虞姬和吕雉命运中的第一次相遇竟然在这里,有谁能想得到呢? -------- 在十里亭稍作盘桓,一行人便向下邳城去了。我向沧海公告辞,径自去自己原定的下处。而他们也不作客套,想是多年不见,原本就有满腹话语,又加上张良这个莫测的因素,不欲为更多人闻之也是正常。 倒是初次见面的虞姬有些依依不舍,拉着我的手道:“吕姐姐,明日我再来找你玩好不好,项伯伯他们明天肯定有好多话要说,才不会顾上理我。”她的眼睛带着些渴求望着我,里面像是涵了一池的碧水,幽幽荡荡。 在长亭小叙之时,我才知道项缠为人重情重义,结发之妻去后,为了专心照顾虞姬,竟从此没有再娶,父女两人相依为命过了多年。虞姬终究只是个孩子,纵容不缺浓浓的父爱,却也渴望着同龄人的友情。所以,在看到我这也不过十四岁,年龄相仿的女孩子时,她才会那么兴奋。 这时的虞姬,只是个孩子。 我轻轻摸了摸她细润的小脸,笑道:“好啊,姐姐明天会在馆驿等你,记着要让家里人送你来哦。”然后看着她灿放出一脸幸福的笑容而去。 次日,虞姬果然一早便到了我所下榻的馆驿。一身桃红的轻巧薄绸衫,像一个桃花精灵般的出现在我的面前。这个女孩,果然有倾国倾城的潜质。 其实我倒也没什么话说,和十岁的虞姬在一起,只需倾听就够了。说话的一直是虞姬。她兴致勃勃地告诉我她的家是什么样子,平时最喜欢做什么,项伯伯平时是怎么凶她的,呀,她养了一条小狗,刚养了一个月就不见了,最后在屠狗者那里找到了狗皮,害得她大哭了一场,诸如此类的小女孩心思。 我微笑的听着,不时附和一两声。“是吗?”,“这样啊。”心里却想着,这样一个天真可爱的小虞姬十年以后会是什么样子呢? “姐姐啊,你是第一次来下邳吗?我陪你出去玩玩吧。”虞姬拉着我的手轻轻地晃着恳求,小鼻子轻轻皱了皱,“项伯伯平时都不放我出门的,要不是说来姐姐这里,恐怕我今天还得关在家里呢。”说是陪我,看来倒是她自己玩心重吧。 “好啊。”我笑着答,随即道:“下邳有河吗?姐姐带你去捉鱼吧,晚上做一道清蒸鱼给我们的小虞姬吃啊。” 虞姬顿时高兴得眉飞色舞,“好姐姐,是捉鱼吗?我只看男孩子们捉过,他们都不和女孩子玩的,我一过去,就用水泼我赶我走。”我卟哧一笑,心道,你若再大得几岁,怕天下所有的男孩子都舍不得赶你走的。 -------- 下邳果然有河。其实应该说是较大的溪流更为恰当些,河水清冽,可见得巴掌大小的小鱼儿于其中穿梭游动。河岸边桃花成林,暮春的风儿吹过,一片片花瓣悠悠荡荡落入水中,引得鱼儿们争相抢食,鱼尾拨喇喇掠起一阵水花。我牵着小美人虞姬的小手,顺着河岸而行,一路呼吸着清清的桃花香,只觉四肢百骸都愉悦到了极点。 “姐姐,就在这里捉吧。”,“姐姐,这里行不行?”虞姬不时便问我一句,我微笑着说,“这儿啊,还差一点呢,在水面宽阔的地方鱼才会多,也会肥一些。” “这样啊,”虞姬歪着头想了想,“姐姐,县城东头的河是最宽的,夏天涨水的时候,大人们挽起衣服都过不去呢,所以才有人在河上修了一座石桥。” “是吗?”我不动声色,“那虞姬带我们去那里看看吧?”拉着她的小手,径往她指的方面行去。 想来,这时代还没有出现及精良的造桥技术,所以下邳河上的石桥很简陋,不过是河滩上放了几块相对较为齐整的大石块,然后用宽大厚重的青石板铺于其上。这样的桥,沧海公的那辆马车是绝对过不去的。 我在桥边站定,反复打量着这座桥,心道:“这应当就是‘黄石授书’的那座桥了。”转身对审食其道:“食其,你和红玉陪虞姬去河里捉几条鱼,小心一点,不要去水太深的地方。”低头对虞姬道:“他们俩陪你捉鱼好不好?虞姬,自己要小心一点,不要在河里滑倒了,弄脏了衣服,可就不漂亮了哦。姐姐呢,到桥上走走,就在虞姬的旁边,抬头就能看到虞姬捉鱼呀。” 笑看着虞姬嘟起的小嘴,把她的手交到红玉手里,又叮嘱了一句:“红玉,一定要小心。”红玉应了一声,和审食其一起陪着小虞姬向河边走去。 而我,深吸了一口气,迈步走向那想像了无数遍,而终于出现在眼前的石桥。 |
分明只是一座普通的小轿,但双足踏于其上的时候,感觉着足下的每一分触感,我忽而有种奇怪的感觉,仿佛身在此处,而灵魂却飘荡于半空中,俯视着这大地,这河流,这石桥,以及在石桥上徘徊不去的人。踏入历史,大概就是这种感觉吧。 我在石桥上来回走了几遍,终于站定,静静的望着不远处在水中嬉戏的虞姬与审食其等人。有一点点的忧伤,在这浩荡而来的历史中,我,到底是什么呢? 迈步下轿,信步在河岸边走着。不过十多米远处,路边倒着几块硕大的黄色石头,我顿了顿,心道,这石头想必就是黄石老人的指代了。又想,若这石不是黄色,而是青色、红色、黑色,那么有名的“黄石授书”极有可能变成“青石授书”、“红石授书”、“黑石授书”了。 正在漫想之中,忽然嗅到一股极其浓烈的酒味,侧头看去,只见一名衣衫褴褛的老人斜卧在黄石之后,若是站在桥上,却恰好被石头挡住,看不见他的身影。 我动了动鼻冀,嗅了嗅弥漫在空中的酒味,微笑地走到那老者身侧,轻声道:“老人家,老人家?你的鞋子呢?要不要我替你拾来?” ------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道令所有人都赞不绝口的清蒸鱼。其实做法简单,胜在原料极其新鲜,一小把野生的羊角葱就足以令满室飘香了。 虞姬边吃边连声大赞,“吕姐姐,我昨天听海伯伯说你做菜好吃,真的好好吃啊。”她抬起头,认真的说道:“吕姐姐,你就做我的亲姐姐好不好?” 我微震了一下,伸手用绢帕替她轻轻擦了擦嘴角,“好。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好妹妹。” 虞姬嫣然一笑,忽道:“姐姐,那我们明天还去抓鱼,海伯伯、项伯伯都没吃到,明天我们多抓些鱼给他们吃啊。” 我笑了一下,“嗯,明天啊,明天姐姐有事,你不如和子房叔叔一起去啊。子房叔叔也是第一次来下邳呢。” “嗯。”虞姬歪着头想了想,道:“是啦,我拉着子房叔叔一起去。捉到了鱼,还拿过来请姐姐做,明天啊,我可要带几条这么好吃的鱼给项伯伯吃。” “好。”我含笑点头。 月上柳梢头,项府派人来接虞姬,居然便是沧海公门下的那名青衣武士。他拱手作礼,恭恭敬敬地道:“吕小姐,鄙上令我来接虞姑娘。另则,也向小姐作辞,鄙上明日便将离开下不邳返乡去了。鄙上言道,此行能与小姐这等才女巧遇,实乃不虚。特备薄礼一份,请姑娘笑纳。”说罢,取出一只锦盒,双手奉上。 我略有些诧异,以为这位沧海公与项缠多年好友,一朝相逢,必然是要盘桓相当时日的,哪知却不过待了短短一日就要返程。我示意审食其接过锦盒,问道:“贵上如何今日便要返乡?” 那青衣武衣面上突然现出一丝忧色,“不瞒吕姑娘,鄙上原欲在此小居数月,怎奈今日忽得消息,说皇上将于近日迁天下十二万豪富以充咸阳,而鄙上之名也不幸列于其中。故而,鄙上急于返乡处理一干事务。也不及亲与姑娘辞行,望吕姑娘见谅。” 虽短短数语,我却大吃一惊。迁富户以充京城,我只记得似乎是朱元璋干过这么一回,怎么秦始皇居然也做过这件事?那么单父吕家,不知是否也在这十二万户豪富之列。不过,想来应该是没有,否则哪里会有后面的那些事发生,吕家也不过是有几百亩地,开了几间铺子罢了,还不至于被官府看在眼里,记在心上。 定了定神,我拉过虞姬的小手道:“好妹妹,我且不送你了,自己一路小心。记着,明天一定要带子房叔叔去捉鱼,就是我们今天捉鱼的地方,千万别弄错了啊。” 虞姬用力地点点头:“知道了,姐姐,我明天一定和子房叔叔去,下晚再来找姐姐玩。”说罢,挥了挥手,笑吟吟地和那青衣武士远去了。 审食其打开手中的锦盒,只见一块尺见方的玉壁卧于其中,烛光之下,翠色盈然,不可逼视。红玉忍不住瞟了一眼,惊道:“小姐,这沧海公出手倒是大方。” 我却无心去看,兀自凝神片刻,对红玉道:“红玉,去把东西收拾收拾,我们明日一早动身。食其,那几个家仆和轿夫今天已经赶到了,你去和他们说一声,东西也不必完全卸下,明日继续赶路。” 审食其道:“小姐,还往哪里去?” 我沉思片刻,方慢慢地道:“咸阳。” ------ 第二日清晨,虞姬兴致勃勃地拉着张良来到下邳河边。然而让她颇不高兴的是,张良只是却之不过陪她玩了片刻,便一个人在桥上桥下走来走去发呆。然后又突然神经兮兮地和桥边一个乞丐说了好久的话,这才神不守舍的回到她的身边。这一天呀,只有她一个在辛辛苦苦的捉鱼,连昨天的三分之一收获都不到。 在回来的路上,张良走着走着,忽然站定,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问道:“小虞姬,你怎么会想到来这里捉鱼呀?” 虞姬噘着嘴道:“我昨天就和吕姐姐在这里捉鱼的,姐姐说今日有事不能陪我,才让我拉着你去。可是,子房叔叔你根本就没有陪我捉鱼嘛,自己也不知道在干什么。” 张良赶忙赔出了一个笑脸:“哦,是叔叔不好,叔叔明天再陪小虞姬来好不好?子房叔叔问你,真的是吕姑娘让你和我一起来捉鱼的?她真的提到我的名字?你好好的想一想哦,认真地想一想,你的吕姐姐是不是提到我的名字。” 虞姬用力地点头:“就是的啊。昨天晚上我回家的时候,吕姐姐还拉着我的手,让我千万不要忘了。我才不会忘呢,这些鱼我都要送到吕姐姐那里,她做的清蒸鱼可好吃啦。” 张良一阵失神,半晌方道:“小虞姬,那我们去找你吕姐姐好不好?” 虞姬奇怪地看着他:“子房叔叔,我们不正在去姐姐那里的路上吗。” 张良尴尬地笑了笑,站直了身子:“是是,是叔叔忘了。” 两人重又上路,这一次,虞姬居然小跑着才能跟得上张良,气得虞姬一边跑,一边想,今天这位子房叔叔都已经奇怪一天了,怎么还没奇怪完。 来到馆驿,两人径自往吕雉所住的偏院而去。然而人去院空,静悄悄地没有一点声息。张良几步回到前院向掌柜的打听偏院住客的去向。 掌柜的看了他一眼,道:“您,贵姓?” “张。” “哦,这儿倒有一封信。偏院的客人说,若有一位姓张的先生来寻,只管将信给他。”说罢,慢腾腾的从怀里掏出一枚白色锦囊。 张良劈手夺了过来,打开锦囊,取出一幅白色丝绢,上面写了五个大字:“相逢必有时。”其下又缀着两个小字:吕雉。 虞姬抬头看着张良手里的丝绢,急切地问道:“子房叔叔,姐姐去哪里了。是不 |